徐发改物价[2014]206号
徐闻县供销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城市花园小区物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湛江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湛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的通知》(湛价[2007]46号)、《关于印发
<湛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
湛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湛价[2011]172号)以及《关于公布湛江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和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湛价[2011]173号)精神,并经成本审核测算,现就你公司受托管理的城市花园小区物业收费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每平方0.35元。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二、设有电梯的楼房在基准价及上下浮动基础上相应增加0.5元/月.m²(含电梯维护、保养费用,但不包括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等费用)执行。
三、必须严格执行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文件的各项规定。要切实加强内部收费监督管理,禁止自定收费、擅自提高收费和扩大范围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杜绝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的现象发生。必须公示收费,亮证收费。
四.以上收费自本文发出之日起执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另行办理。
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2014年11月4日
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收费与价格管理股
2014年11月4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