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发改物价[2014]114号
徐闻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
你基地报来《关于徐闻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县当前物价水平,并结合湛江市和吴川市2家基地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你基地从二O一四年秋季学期起,伙食费收费标准由现行每生16元/天调为每生18元/天;住宿费由现行每生16元/天调为每生17元/天;租用服装费保持每生3元/天不变。调整后,你基地要加强管理,确保学生伙食质量和住宿条件相应提高。
接到文件后,请到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使用财政票据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徐闻县教育局 徐闻县财政局
2014年7月30日
抄送:县物价检查所
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印发
2014年7月30日(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