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发改物价[2014]38号
各村级公办幼儿园:
为规范我县村级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我县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湛江市物价局《关于村级幼儿园收费问题的复函》(湛价函[2014]58号)和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徐发改物价[2013]1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类幼儿园收费情况以及当前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经研究同意,现将我县村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教费
(一)收费标准:教室内外环境配置较好,有大型玩具和消毒设备的每月110元/生;教室内外环境配置一般,没有大型玩具和消毒设备的每月100元/生;不开设午餐的每月80元/生。
(二)收费形式:保教费原则上按月收费,如征得幼儿家长同意,也可按学期收取。
(三)要求: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不少于8小时,具体时段只能制定一个,由各幼儿园自行设定。
二、服务性收费
服务性收费是指公办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如:伙食费(含营养餐点)。各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含营养餐点)标准,实行单独核算,实收实支,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定期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情况,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
三、代收费
代收费是指公办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而产生的,由幼儿园统一代收、家长负担的费用。可集中预收,定期(每学期期末前)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一)生活用品费。是指实行统一管理的幼儿园为幼儿集中代购被褥、园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费用。
(二)外出活动费。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所产生的费用。
(三)体检费。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产生的费用。
除本通知规定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接到文件,请到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票据,亮证收费,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徐闻县村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徐闻县教育局 徐闻县财政局
2014年3月21日
抄送:县物价检查所
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2014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