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新校区七年级新生教育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及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粤价[2006]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成本测算结果以及我县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同意,对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新校区2020年秋季起的新生教育收费批复如下:

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从2020年秋季起,学费(含教科书费)的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9000元(含财政补贴975元∕生.学期)。该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以在最高收费标准向下浮动执行。

(二)住宿费。住宿费按《关于改革市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收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16]7号)文件规定执行。

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你校应按省规定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对学生相应减收费用。

(二)学费的收取要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此文件之前(含原旧校区)入学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对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三)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必须以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学生以及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并向学生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