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湛江市庞发混凝土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25MA56KRH10A |
法定代表人 | 陈鹏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湛(徐)环罚字〔2023〕3号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以及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9号)第三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处罚内容 | 通报批评。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4-25 |
处罚机关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 | (此处加处罚决定书链接) 湛(徐)环罚字〔2023〕3号(湛江市庞发混凝土有限公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