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徐)环罚字〔2023〕3号(湛江市庞发混凝土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市庞发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5MA56KRH10A

法定代表人

陈鹏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徐)环罚字〔2023〕3号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以及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9号)第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3-4-25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此处加处罚决定书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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