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徐闻县龙塘镇区生活污水处理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徐闻县环境保护局,邮编:524100联系电话:4869612 传真:485293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 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处理池 | 恶臭 | 对污泥及时外运及加强周围的绿化。 | 采取防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 |
水污染物 | 综合废水 | CODcr、BOD5、SS、NH3-N、TN、TP | 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CODcr≤60mg/l,BOD5≤20mg/l,NH3-N≤8mg/l,SS≤20mg/l, TN≤20mg/l,TP≤1mg/l) | 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 |
固体污染物 | 格栅渣、污泥 | 一般固废 | 格栅渣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来处理 | 符合环保及“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的要求 | |
噪声 | 营运期噪声 | 设备 | 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选用行业内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隔音、减振、消音措施。 | 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受理地点:徐闻环境保护局(邮编:524100)
1、联系人:环境评价与监测辐射管理股
2、联系电话:0759-4911827
3、传真:0759-485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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