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晶科电力徐闻龙塘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徐闻县环境保护局,邮编:524100联系电话:4911827 传真:485293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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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徐闻龙塘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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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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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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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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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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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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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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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0MWp,共安装260Wp光伏组件153846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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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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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 文明施工,利用合适的材料,将工地与外界隔离开,采用商品混凝土浆,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要加苫布覆盖; 水污染物: 施工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喷淋, 太阳能光伏板清洗: 集中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固体废物: 废弃旧电池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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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