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海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徐闻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拟批准《琼州海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徐闻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徐闻分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邮编:524100联系电话:4911827 传真:4852930

项目名称:

琼州海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徐闻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徐闻县

环评机构:

广东粤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东侧300m处,厂区分成南北两部分,总占地面积约为38233.52m2。本项目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投产后,日处理生活污水5万t/d,本项目不包括排海工程。项目总投资39996.23万元,环保投资39996.2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1)废气。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清扫路面、设置围挡、遮盖;加强车辆管理和维护;施工过程保持室内空气畅通。

(2)废水。施工冲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隔油池的油污、沉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施工现场的移动厕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3)噪声。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机械噪声等,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所,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现场噪声的监测及管理,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余泥渣土及时清理后就地或就近用于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倾倒到指定场所,有害建筑垃圾集中交由专门的固废处理中心处理。

(5)生态环境。合理进行施工安排,采取修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覆盖塑料布等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清运弃土,禁止随意堆放、倾倒弃渣,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复绿。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1)废气。污水处理阶段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引至“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发电机燃烧废气经内置风机引高排放;员工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水。内部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污泥压滤废水)以及员工的生活污水,均纳入项目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泵类、搅拌机和风机等设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

(4)固体废物。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栅渣、沉砂、泥饼等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灯管、废机油等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做好应急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能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