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铁路南北两港(北港)设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拟批准《粤海铁路南北两港(北港)设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邮编:524100联系电话:4911827 传真:4852930

项目名称:

粤海铁路南北两港(北港)设施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徐闻县南山镇

环评机构: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依托海安南站到发场及北港轮渡场对正线进行和既有到发场进行改造并在既有北港轮渡场基础上新建北港站,工程内容为:(1)主体工程;(2)房建工程;(3)桥涵工程;(4)环保工程和临时工程总投资26505.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8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

(2)临时施工便道完毕后及时进行清理平整恢复;

(3)加强施工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4)优化施工组织,采取集中作业,加快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

地表水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既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声环境优先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运输作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铁路边界噪声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及修改方案。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裸露地面覆盖密布网,定期洒水、散装物料覆盖等扬尘治理措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