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友好五一农场光伏复合项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拟批准《广东能源友好五一农场光伏复合项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邮编:524100联系电话:4911827 传真:4852930

项目名称:

广东能源友好五一农场光伏复合项目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粤电徐闻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徐闻县广东省国营友好农场、广东省国营五一农场、红星农场

环评机构:

广东实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投资27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共8351亩(约556741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本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550MW。根据项目分三个地块建设,分别为友好农场建设容量155MW,占地面积约2065亩;五一农场建设容量165MW,占地面积约2572亩;红星农场建设容量230MW,占地面积约3714亩。本工程共125个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设置1台3150kVA高压侧35kV箱变,每6~8个发电单元汇成一路集电线路,送至拟建220kV升压站内35kV侧,汇集后经主变升压至220kV,以1回220kV接至500kV安澜变电站220kV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选址现状为荒地、农田,地块上植被基本为农作物及杂草,故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生物物种的消失,项目建成后将加强场区绿化,增加了地块现状的生物量和植被覆盖率,对地块的生态有正面积极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①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基础施工尽量避开连续降雨时期;

②合理调配土方,项目产生的土方及时回用,临时堆放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流失等措施;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复绿,植被恢复物种优先选择乡土物种,避免引进外来物种;

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禁止对占地范围外植被进行破坏、禁止捕杀动物。

总的说来,施工期景观影响是暂时的,并且主要是视觉上的影响,通过加强管理、及时复绿,可减轻施工对生态的影响及景观的破坏。项目建成后,景观将得到大大改善。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进一步治理施工扬尘:

①建设工地施工,首先要求施工现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环境保护措施和控制施工扬尘的专项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②施工时,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同时,建议在施工期增加防尘网。

③根据西安公路交通大学作过的鉴定,通过洒水可使扬尘减少70%,因此,对施工场地松散、干涸的表土,应该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④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对暂时不能运出施工工地的土方,必须采取集中堆放、压实、覆盖以及适时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

⑤对于闲置3~6个月以上的现场空地,必须进行硬化、覆盖或临时简单绿化等处理。

⑥运载余泥和建筑材料的车辆应该加盖,防止被大风吹起,污染环境,对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运载余泥期间,附近道路要洒水。

⑦《关于印发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相关规定:建筑工地必须做到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类比其他施工项目,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施工工地10米外扬尘浓度可低于1.0mg/m3,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的排放要求,故对建筑工地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大幅度降低,且随距离增加,扬尘浓度的降低,经措施处理后可使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且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机械作业及车辆运输也会排放一定量的废气,可通过尽量减少机械及车辆的作用次数,使用清洁燃料来减少污染。同时,由于施工车辆等数量不会很多,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而且施工期结束其排放即为零。

此类废气由于排放量不大,通过加强管理,影响的程度与范围也相对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筑工程对周围水体产生石油类污染,建筑单位应严格控制可能对周围水体产生石油类污染现象的发生。尽量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

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只要加强管理、科学施工,项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中石油类污染是可以得到控制的。

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含有废油的泥浆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临近地表水体或地下水体,应经过隔油和沉淀处理后方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可在施工泥浆产生点建立临时沉淀池,含泥浆雨水、泥浆水经沉淀后排放;设备和材料的清洗水,也应先沉淀后方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控制施工污水中泥沙等悬浮物影响周围的环境;临时沉淀的容器应满足施工污水在池内停留足够长的时间。

施工期不在施工现场食宿,统一租住在周边农民房内,因此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应在施工区使用流动厕所,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垃圾粪便,可有效防止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本项目的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尚没有场址初步的岩土工程地质勘测报告,但根据该地区地形、地貌及已建、在建的建筑地基情况判断,场址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良好,适合进行一般基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市政供水设施不完善,拟用该区域地下水作为本项目生活用水。项目施工时,需采取基坑降水,坑壁围护等措施以保证正常施工,建设单位需要做好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收集处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钻桩机代替冲击打桩机,焊接代替铆接;

(2)项目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屏障;

(3)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置于远离环境敏感受纳体的位置,并充分利用地形,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路线,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尽量减少交通堵塞;

(4)在挖掘作业中,尽量避免使用爆破手段;

(5)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

(6)可能的话,安装消声器,以降低各类发动机的进排气噪声;

(7)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天内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报,并说明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区内构筑物为升压变基础等,不涉及房屋等的土建工程,不产生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源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余泥渣土。

项目的挖填方主要来自于光伏方阵区域的场地平整挖填方以及光伏区道路土石方(项目不设置地下层)。根据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挖方全部分回用于光伏区建设等。项目须制订科学的施工方案及加强管理,避免建筑废物影响。

(1)精心设计与组织土方工程施工,争取实现挖、填土方基本平衡,以避免长距离运土;对废弃在现场的残余混凝土和残砖断瓦等,及时清理后可以就地或就近用于填埋。

(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密闭、包扎、覆盖,不沿途漏撒。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经妥善处理处置,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