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徐闻县盛民迈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生态环境徐闻分局,邮编:524100联系电话:4911827 传真:4852930
项目名称: | 徐闻县盛民迈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徐闻县食品总公司迈陈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徐闻县食品总公司迈陈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模为每年新增生猪屠宰21000头(日新增生猪屠宰58头),扩建完成后全厂规模为每年屠宰40000头生猪。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产排情况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徐闻县迈陈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三规定的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三者较严者的要求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徐闻县迈陈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喷洒生物除臭菌剂后,恶臭废气排放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自建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做好密闭处理设施,周边绿化吸附处理后,臭气浓度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焚烧炉废气经采用碱式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