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广东·海南(徐闻)特别合作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生态环境徐闻分局,邮编:524100联系电话:4911827 传真:4852930
项目名称: | 广东·海南(徐闻)特别合作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
建设单位: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设地点: | 徐闻县南山镇竹山村 |
环评机构: | 广东众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徐闻县南山镇竹山村,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6000.00m2(约9亩),规划建设一栋检验检测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20000m2,其中地上计容面积18000.00m2(地上建设16层,含检验检测用房14300.00m2、配套用房3700m2),地下室2000m2(地下建设1层,含停车库、兼顾人防及设备用房)。同时,设置室外停车场、广场道路及绿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分析 近期(广东·海南(徐闻)特别合作区临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前):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拖地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池+蓄水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徐闻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二者较严值后,用槽罐车运送至徐闻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水桥河。 远期(广东·海南(徐闻)特别合作区临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拖地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池+蓄水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广东·海南(徐闻)特别合作区临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二者较严值后,用槽罐车运送至广东·海南(徐闻)特别合作区临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采取通风橱负压收集废气,采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酸性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VOCs废气,由于项目试剂总量较小,因此废气产生量较小,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均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在场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达标区,环境容量充足,最近大气环境敏感点为公庙和东面官井村,直线距离分别为330m和350m,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通风橱、风机、其他实验设备、纯水机、空调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措施 ①合理布局:设备尽量远离项目边界,并利用项目建筑墙体进行隔声。②选用低噪设备: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③运营期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空压机选用低噪声螺杆式空压机,经墙体隔声后排放。固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外运和统一处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