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庞发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m³预拌砂浆和年产30万m³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湛江市庞发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m³预拌砂浆和年产30万m³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生态环境徐闻分局,邮编:524100联系电话:4911827 传真:4852930

项目名称: 

湛江市庞发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m³预拌砂浆和年产30万m³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庞发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徐闻县(区)锦和镇乡(街道)海角农场一队

环评机构:

湛江市卓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湛江徐闻县锦和镇海角农场一队,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0°24'18.223",北纬20°32'59.075"。本项目南侧为新桥水库,北面为农场乡村道路,西面为树林及农场废弃房屋,东面为空地及新桥水库。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480m处的农场安置点。

工程规模:年产30万m³混凝土。其中C20商品混凝土2万立方米,C25商品混凝土5万立方米,C30商品混凝土23万立方米。项目立项中还有年产3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项目,由于市场需求原因,本次不列入评价范围,作为二期待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产生生产废水的环节为搅拌机清洗和搅拌车清洗,生活污水为工人生活用水产生。

①搅拌机清洗水

初次生产时采用井水,后续使用前清洗水,在经过环保处理后,带少量水泥的上清液可以循环使用。上清液也可以作为生产用水,投入搅拌混凝土中。完全实现生产无废水排放。每台搅拌机按照每天清洗一次的频率,日均冲洗水为2立方米,则2台搅拌机冲洗水使用量为1200m³/a,废水产污系数为0.8,则搅拌机清洗废水约为3.2m³/d,即960m³/a。

②搅拌车清洗水

运输车辆每日清洗1次,按照10台搅拌车,1t/辆·次计,车辆冲洗用水约3000t/a。废水产污系数按0.9计,则车辆清洗废水约为9m³/d,即2700m³/a。

③生活用水

项目员工105人,厂区提供食宿,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和实际生产安排,该处为Ⅱ类农村地区,按照130L/人·天,年需要4095m³。通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还田,污水产生系数为0.8,还田污水为3276m³/d。

所有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生活污水还田,化粪池固形物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场地雨水除下渗之外,其余的雨水全部收集用于生产,不外排,不产生废水。

废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大气环境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各类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极低,各类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浓度也较低,不论是主要排放口还是其他呼吸口,各类排放的颗粒物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