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印发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号省政府令第181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1]4号)文的有关规定,经辖区住房保障、民政、街道、卫生管理处等部门调查审核,该3户已符合市区环卫工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20日内提出。
联系电话:2966017(经开区)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经开区公租房申请审核名单公示(2024年第5批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