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闻县车辆非法营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为落实《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徐闻县车辆非法营运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湛安督〔2018〕2号)工作部署,经县安委会研究,制定《徐闻县车辆非法营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徐闻县车辆非法营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2018年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徐闻县车辆非法营运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湛安督〔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统领全局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粤府办〔2015〕55号)、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湛委办〔2015〕36号)文件的要求,全面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涉嫌非法营运的刑事、治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市安委会挂牌督办车辆非法营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逐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营运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高效地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县长吴康秀为组长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邓锡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全面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联合行动,上通下达,督促跟踪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组 长:吴康秀(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弘祖(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于庆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黄 捷(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赤(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邓锡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益东(县公安局副局长)
施 政(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华勇(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世仕(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建道(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洪国强(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陈定敏(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四、整治内容
加强道路交通运输营运市场综合监管,严厉打击徐闻县辖区内存在的私家车,无牌无证车辆参与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营运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五、职责分工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整治车辆非法营运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对道路客运企业的监管、指导,规范行业管理。依职能查处未经营运许可的营运车辆非法上下客行为。加大力度打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联动执法、常态化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查处私家车、无牌无证车参与非法营运,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非法经营的治安、刑事案件。建立健全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2.县公安局:重点打击涉及非法营运的制假贩假、假冒和套牌车辆,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和暴力抗法行为,依职能查处营运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乱停乱放行为。与交通运输局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联动执法、常态化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查处私家车、无牌无证车参与非法营运。及时处理交通运输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经营的治安、刑事案件
3.乡镇、街道要做好辖区内非法营运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备案,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对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稳工作。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内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平稳推进,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加大对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做到方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间的五落实。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隐患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整改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单位必须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整改实施方案报县安委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市民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同时,要通过定期走访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会各方面对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掌握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动态,发现、纠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沟通协调,狠抓治理。县交通运输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切实负起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责任,做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安委办要密切跟踪了解隐患整改推进情况,强化综合协调。在8月至9月期间,各相关部门、企业要集中力量投入隐患整改,确保挂牌督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工作取得实效,并在9月15、10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总结到县安委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取得实效。县安委办要强化对各部门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及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确保按计划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工作。
(五)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要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要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成效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逐步建立健全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县政府根据情况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向市安委办申请复核。挂牌督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没有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整改的,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吴康秀县长,陈弘祖常委、常务副县长,于庆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黄捷副主任。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徐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