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人民医院1号住院楼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徐闻县人民医院1号住院楼未按国家规范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1条第7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1号住院楼室内消火栓系统未按国家规范标准设置(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7.4.6条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1号住院楼两座楼梯未按国家规范标准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50016—2014 (2018年版)第5.5.13条第1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1号住院楼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国家规范标准配置,(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 B50084—2017第4.3.2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04月29日,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