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城北那练村“5·2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应对处置情况

徐闻城北那练村“5·2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应对处置情况


       2023 年 5 月 24 日 10 时许,徐闻县城北乡那练村委会盐坡村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5.5 万元。事故发生后,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城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先后赶到现场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初步了解发生经过情况,并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进行协调处理。县委书记罗红霞和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来兴第一时间指示,要求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及城北乡等单位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严防发生次生事件,全力确保社会面平和稳定,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抓好整改。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规定,为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2023 年 5 月 26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徐闻城北那练村“5·2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黄营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黄捷、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县任副组长,成员从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城综局、县总工会、城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抽调,依法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应急处置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的建议。经调查认定,徐闻城北那练村“5·2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盐坡村,是徐闻县城北乡那练村委会的自然村,位于那练村委会西侧。事故发生地属于农业用地,种类为水田。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盐坡村从 2023 年 4 月 26 日开工建设村牌,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那练村委会未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用地行为,城北乡政府未排查出相关建设行为。
      (三)事故有关人员概况
       欧祖琼,男,38 岁,徐闻县迈陈镇那策村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号牌号码为粤 G90092,车辆类型为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品牌型号为中联牌 ZLJ5300JQZ25V,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持有《建设工程机械岗位操作证》,编号JX02021323444,操作项目为汽车式起重机操作,操作级别为高级 , 有 效 期 至 2027 年 8 月 28 日 。 在 事 故 中 操 作 中 联 牌ZLJ5300JQZ25V 起重机械。
      (四)事故有关设备概况
      中联牌汽车式起重机,型号中联牌 ZLJ5300JQZ25V,车牌号为粤 G90092,档案编号为 440000331478,核定载人数为 2 人,总质量为30000kg,整备质量为 29870kg,外廓尺寸为 12800×2500×3430mm,强制报废期止 2040 年 9 月 13 日,有效期至 2023年 9 月。
       (五)事故发生经过
       受盐坡村村长王李宏雇佣,欧祖琼于 5 月 24 日上午 9 时独自驾驶中联牌汽车式起重机到达盐坡村南面村口。10 时左右,欧祖琼及若干村民将放置在基座边的村牌(石头材料,高约 3.3米,重约 3.5 吨)进行捆绑固定,固定后未划定吊装作业区、未设置标志就开始起吊村牌。起吊过程中调整村牌摆放位置时,附近若干村民上前手扶村牌帮助调整位置,欧祖琼未进行有效制止。随后,村牌从吊装绑绳中脱落,砸中了正在村牌附近帮忙扶正的骆金龙、王光。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 110、120报警,医护人员到达后将骆金龙、王光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当日 13 时 15 分许,骆金龙因伤势较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光脚部受伤,无生命危险。
      (六)事故现场情况
      石质村牌倒在底座边缘,标有“盐坡村欢迎您”字样的一面朝上,碎裂成大小不等的 4 块以及碎石块若干。吊装绑绳捆绑在村牌上,未见断裂,未见脱钩。
      (七)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死者情况:骆金龙。男,40 岁,城北乡那练村委会盐坡村人,在事故中死亡。伤者情况:王光。男,55 岁,城北乡那练村委会盐坡村人,在事故中脚部受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5.5 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 110、120 报警。接报后,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城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先后赶到现场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县委书记罗红霞和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来兴第一时间指示,要求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及城北乡等单位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严防发生次生事件,全力确保社会面平和稳定,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抓好整改。
       (二)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2023 年 6 月 15 日通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调解,死者家属和欧祖琼以及盐坡村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由欧祖琼和盐坡村共同垫付 8 万元作为丧葬费,后续赔偿事宜另行再议。截止至 9 月 7 日,盐坡村支付给骆金龙家属共 5.5 万元,支付给王光共 3.85 万元;欧祖琼支付给骆金龙家属共 3 万元,支付给王光 3.15 万元。骆金龙家属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和现场勘查工作,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调查了解工作,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送事故情况。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