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东方二路“7·18”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徐闻县东方二路“7·18”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7月18日14时38分左右,杨堪湾骑三轮么托车路经徐闻县东方二路徐闻中学旁金雅园小区门口以东往大水桥水库方向约50米路段时,突然人行道绿化带的一棵凤凰树向路面倾倒,杨堪湾来不及逃避,被倒下的树干砸中头部致伤。事故发生后,路人打电话报120,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马上进行现场抢救,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路人打电话报120报警,同时拨打电话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接到报告后县应急局、县城综局、徐城街道办、县公安刑警大队、交警县城中队接到报警后,先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并安抚好死者亲属情绪。常务副县长亲自到现场协调处理工作。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委政法委要协调处理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经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善后赔偿调解达成并签订协议,由徐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冯明权施工队、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一次性赔偿给死者杨堪湾家属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到现场指挥协调应急处理工作,县应急局、县城综局、徐城街道办、县公安刑警大队、交警县城中队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应急处理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及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县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展开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调查了解工作,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