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经济开发区天和佳苑小区“5·15”高处坠落工亡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徐闻经济开发区天和佳苑小区“5·15”高处坠落工亡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5月15日上午,施工人员林南东、吴富东、林和杰、林国强等4人在位于徐闻经济开发区天和佳苑小区内地下停车场出口进行雨棚顶部玻璃安装施工,约10时左右,林南东等4人合力将一块长宽约1.3X1.3米的钢化玻璃抬上距离地面约3.95米高的钢结构准备进行安装,这时,林南东蹲在架设在钢结构的竹排架上,起身准备到身后拿工具(玻璃吸)时,由于林身后有一块玻璃未安装,林的右脚不慎踩空,身体重心失衡,致使林头朝下摔到地面。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拨打电话向110、120报警,在120救护车未能及时赶到现场时,现场人员先利用三轮车将受伤者送海安卫生院抢救,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拨打电话向110、120报警同时拨打电话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接到报告后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刑警大队、徐闻经济开发区、海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先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并安抚好死者亲属情绪。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徐闻经济开发区、县应急局、县住建局、海安镇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事故善后赔偿协调, 2021年7月6日,通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耐心调解,善后赔偿调解达成并签订协议,由徐闻县万峰地产有限公司、湛江市天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给死者家属人民币伍拾万元。同时保留向责任人王小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应急处理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县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展开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调查了解工作,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