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7月19日,邹田贵委托刘和森联系李应友准备在第二天捣制九层楼面的电梯房及通道工程。当天18时50分左右,施工人员李应友及工友张启明利用铲车从另一处工地拉来搅拌机和柱子机,准备将柱子机搬到九层楼面,第二天施工用。当时李应友及工友张启明等2人利用的升降机将柱子机升到九楼。张启明先从楼梯上九楼,李应友也随后上九楼帮忙搬柱子机,这时两人各自背对背干活。大约5、6分钟后,二楼有人大声叫:“有人从楼上的采光通风口坠到二楼”,在一楼的现场人员听到叫声后,马上走上二楼,发现施工人员李应友倒在二楼的采光通风道里,身上多处受伤。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电话,大约在当晚19时28分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在现场人员刘和森、张启明的协助下将伤者李应友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9时54分,徐闻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城北派出所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县住建局、徐城街道办等部门人员到事故现场,对事故发生过程进行初步了解,并将事故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及徐闻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徐城街道办立即组织人员妥善安置受伤者家属,耐心细致地做好安抚和疏导工作,县应急局组织县住建局、城综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赔偿调解工作。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多次组织调解,善后赔偿调解已达成协议,由总承包工头李孟坤、包工头邹田贵等二人给死者家属一次性支付赔偿金人民币捌拾陆万元。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能及时处置,在第一时间拨打120,将受伤人员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未按规定时限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县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能及时参与、指导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组织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调查工作,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