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水务局

  一、机构概况

  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和指导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地城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农业供水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节水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县级权限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指导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跨地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贯彻落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组织开展和指导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和指导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地域水事纠纷.

    (十二)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实施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和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和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 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当坚持节水优先, 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管,强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按《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由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2.出海河口的滩涂管理的职责分工。在围垦前由县水务局管理,围垦后依法依规确认成为陆域时由县自然资源局管理。主要江河出海河口能否围垦或从事可能影响行洪纳潮的活动和建设,由县水务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县人民政府确定。沿海、沿岛的滩涂由县自然资源局管理,能否围垦或从事可能影响行洪纳潮、海堤安全的活动和建设,应当事先征求县水务局的意见,滩涂划入生态公益林规划区和划为红树林、鸟类自然保护区的,由县自然资源局管理。

    3.违反水法规行为的职责分工。发生在河道及其出海口与航道重叠范围内的违反水法规行为,由县水务局依法处理,涉及主航道的违反水法规行为,由县水务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处理。县交通运输局兴建交通设施涉及水务方面的事项,应当事先征求县水务局的意见,县水务局兴建水利设施涉及航道运输方面的事项,应当事先征求县交通运输局的意见。

    4.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负责水环境质量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两个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县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当与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协商一致。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计生、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宣传、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水利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协调做好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和水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协助提出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中央水利财政资金分解安排建议,省级和市级、县级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并指导资金使用。负责编制运转性资金预算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调查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管理股。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堤围防护费、水资源费的征收。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编制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节水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和仲裁跨地域水事纠纷。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组织和指导江河湖泊、河口和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股。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重大水利专业专项规划。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水利建设项目的审批与审核,组织对水利基建项目及新建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实施江海堤围、水库、水闸、引调水等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组织和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全方面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四)农村水利水电股。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拟订贯彻落实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和指导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负责监督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做好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完善防汛防旱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平台。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物资储备和工程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统计水旱灾情况及.上报工作,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项目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五)水库移民股。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和指导新建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指导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扶贫开发工作。

    (六)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水务局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股长(主任)7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徐闻县水务局下属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与有关法规实施监督检察;负责查处水事违法行为;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及其它费用。

  (二)徐闻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1.徐闻县河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为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提供勘察、设计服务,为国家建设提供综合测绘服务。认真做好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规划、水保、设计、试验、水利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监理等工作。

   2.徐闻县打井队:为钻打地下井取水工程服务。

   3.徐闻县节水中心:推广节水技术,为节水工程施工服务。

   4.徐闻县水利机电工程公司: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承担水利工程建设。

   5.徐闻县公益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本县域范围内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

   办公地址:徐闻县徐城红旗二路43号

   办公电话:0759-4878831

   传真:0759-4878116

   邮政编码:524100

   电子邮箱:swj4878831@163.com

   机构负责人: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