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方面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工作,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拟订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引导社会投资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文化旅游产品,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指导推进全县旅游发展;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四)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五)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对外、港澳台及区域交流与合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推广。负责徐闻县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性重大旅游、体育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七)负责公共文化事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建设。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

  (八)指导、管理全县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组织文物评估保护利用和考古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实施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监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监管、指导、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和安全播出,监管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由我县举办的省、市内外体育比赛和参加省、市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性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交办的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衔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放委托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部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对涉及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乡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负责人:黄开宽

  办公地址:徐闻县红旗二路

  联系方式:0759-485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