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司法局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新闻宣传、史志编撰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二)法规股。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和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工作。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县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指导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县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和协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帮教安置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拟订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委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质量;承办公证投诉、申诉案件的答复工作;负责执业公证员年审注册的报批工作。

  (七)法律援助处。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经济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法律规定接受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指定,指派律师为刑事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申报、筹集,监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政工办。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扶贫工作。

  (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司法局设下列派出机构:

  县司法局设立徐城、南山、城北、迈陈、曲界、下桥、龙塘、海安、锦和、前山、下洋、角尾、西连、和安、新寮共15个司法所,均为正股级。

  基层司法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围绕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教育三大职能。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点-12:00点,下午2:30点-6:00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庆东路20号徐闻县司法局业务大楼

  联系电话:07594852555

  机构负责人:黄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