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公安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四)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五)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徐闻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十)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实施。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本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县在本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三)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本县公安机关对外的警务联络、交往和协作。

  (十五)开展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指导铁路、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负责新《刑法》规定的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妨害对公司和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职能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

  负责公安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做好组织人事、工资、党建、共青团、妇女、老干、计生、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

  2、监督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加挂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牌子)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3、法制室

  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公安执法活动;承办劳教、少管案件的审核报批;管理、指导行政、刑事强制措施的使用、解除、延期工作;管理、指导、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指导、协调全局各部门执行赔偿法工作。

  4、警务保障室

  管理上级核拨的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负责局机关车辆的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负责全局装备物资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

  5、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协调、指挥处置紧急事务和突发案(事)件;规划、管理110报警系统建设;承办本局重要会议的会务、材料工作,掌握公安业务和通讯工作信息并调研分析,起草局综合性文件;承办局业务统计、机要通信、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内设5个股。

  (1)综合股

  负责局公安业务统计及保密、机要通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文件的印发;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掌握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公安信息;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综合性、指导性的文件、报告;负责局大型业务工作会议的材料准备等会务工作;指导、组织公安调研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宣传工作;负责本局对外宣传和组织队伍内部的活动。

  (2)指挥调度股

  接受群众紧急报警并落实局领导处置指令,指挥、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有关部门作出快速反应处理案(事)件;承担局24小时全天总值班任务,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县公安的队伍管理和工作动态,并综合分析提出建议;负责规划、管理全县110报警系统建设;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局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

  (3)信息通信股

  负责全局通讯工作;管理通讯器材,做好通讯器材的维修和保养;负责规划、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有(无)线通讯和机要通讯系统建设;负责指导公安局各部门应用、维护计算机管理系统。

  (4)信访股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转办、交办、承办群众的各类控告和申诉;指导、检查、督促全局各部门信访工作;掌握、分析、研究公安的信访信息,为局领导和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5)情报信息股

  负责本地区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的日常使用和协调管理;及时收集和掌握本地区重点人员动态,督促指导基层所重点人员管控相关业务工作;收集和掌握本地区公安重要情报信息,开展公安情报信息研判;组织协调本地公安综合情报工作业务交流和日常传递、发布、反馈、会商等工作,组织实施情报信息应用的效果评估以及组织实施本地公安综合情报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做好本地综合情报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对口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6、刑事侦查大队

  主管、指导刑事侦察、反恐怖工作,组织、协调、直接参与刑事案件的侦破;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报信息;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档案工作;规划、指导、落实刑事侦察技术建设;管理、指导禁毒、反黑工作;承担对外刑事侦察警务联络、交往和协作。内设综合股和4个中队。

  (1)综合股

  负责本大队思想政治、党团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起草大队有关文件、报告;掌握大队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刑事侦察工作的动态形势,提出对策;负责业务统计和其它日常文秘工作;负责对本县刑事犯罪活动情况和刑侦工作动态调研工作;负责本大队承办案件的审查核对工作。

  (2)第一中队

  负责对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的侦破。

  (3)第二中队

  负责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侦破。

  (4)第三中队

  负责对盗抢机动车辆犯罪的侦破。

  (5)第四中队(加挂徐闻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负责勘查刑事案件现场和提取、检验痕迹物证等刑事技术工作。

  7、交通警察大队

  指导、监督和负责道路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监督、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的考核及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实施;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内设综合股、车管所和8个中队。

  (1)综合股

  负责本大队思想政治、党团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起草大队有关文件、报告;审核、印发属下单位以大队名义制发的公文;负责业务统计和其它日常文秘工作。

  (2)车管所

  负责机动车检验、核发号牌和年检(审)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和年检(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机动车教练员;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检测线的监督。

  (3)交管中队

  负责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复议案件的上报,部署和组织全县性的交通管理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负责驾驶员违章登记管理工作。

  (4)侦查中队

  负责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和追逃工作;根据交警查扣假牌套牌车和假证所获取的线索,对专门从事凿改机动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制造和销售假牌假证、为他人机动车提供套牌等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协助刑侦、治安部门发现、堵截查缉公路上的车匪路霸和其他现行犯罪分子及逃犯;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交通肇事逃逸和假牌套牌等问题;负责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其它交通犯罪案件的统计上报和对策研究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办案工作任务。

  交警侦查中队在办理上述刑事案件时,可以行使刑事部门的法定侦查权,包括依法使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并参照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程序办理案件。

  (5)机动巡逻中队

  负责治安巡逻和打击主干公路沿线车匪路霸活动;负责交通安全警卫工作;承担机动应急任务。

  (6)县城中队

  负责县城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7)海安中队

  负责海安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8)下桥中队

  负责下桥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9)迈陈中队

  负责迈陈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10)曲界中队

  负责曲界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8、巡逻警察大队(加挂机动训练大队牌子)

  管理、指导巡警工作,维护社会的动态治安秩序;制订巡警、防暴管理制度;指导、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置大型群众纠纷、械斗、上访、请愿、闹事等重大突发事件;管理、指导巡警、防暴队正规化建设和骨干培训工作。内设综合股和3个中队。

  (1)综合股

  负责本大队思想政治、党团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起草大队有关文件、报告;审核、印发属下单位以大队名义制发的公文;掌握大队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巡逻警务工作的动态形势,提出对策;负责业务统计和其它日常文秘工作。

  (2)特警中队

  应付处置突发性案(事)件和暴力犯罪。

  (3)巡逻一中队

  负责分管区域区公路主干道和复杂场所的日常治安巡逻工作。

  (4)巡逻二中队

  负责分管区域区公路主干道和复杂场所的日常治安巡逻工作。

  9、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内设综合股和4个中队。

  (1)综合股

  负责本大队思想政治、党团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起草大队有关文件、报告;审核、印发属下单位以大队名义制发的公文;负责业务统计和其它日常文秘工作。

  (2)第一中队(治安管理)

  主管、指导下属单位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处置重大治安紧急事件和群众性事件;负责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对特种行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指导、参与查处黄、赌、毒等“七害”案件工作;规划、指导、落实公安派出所和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负责管理保安行业;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第二中队(农村治安管理)

  负责防范、处置、查处农村宗族械斗和群众性治安纠纷,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组织查处农村治安案件。

  (4)第三中队(户政管理)

  负责人口统计、规划,指导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负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申办和管理工作。

  (5)第四中队(出入境管理)

  负责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报;承办公民因私出国和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外国人入境管理工作。

  10、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搜集、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活动的案(事)件;在宗教、民族和特殊领域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秘侦工作和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内设3 个中队。

  (1)第一中队

  负责对社会各种有害气功的功法组织和邪教组织开展侦察控制和实施打击;负责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开展专项侦查、控制;协助有关部门规范民间社团组织的管理;负责大队政秘工作。

  (2)第二中队

  负责查处境内外敌对组织、敌对分子在文化领域内的颠覆、破坏、渗透、策反活动,侦破发生在文化保卫领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3)第三中队

  负责侦查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线索和案件;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现行政治案件的侦破工作。

  1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承办查处发生在本县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信息,制定防范和打击对策等;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和其他事项。内设3个中队。

  (1)第一中队

  负责对扰乱市场秩序罪,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诈骗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大队政秘工作。

  (2)第二中队

  负责对金融诈骗罪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案件的侦查。

  (3)第三中队

  负责对危害税收征管理、侵犯知识产权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的侦查。  

  12、禁毒警察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掌握全县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研究制定防范和打击对策;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警种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提出决策建议及方案,负责上级禁毒办布置的各项工作;负责涉毒情报的收集、研判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吸毒人员的查处收戒工作等。内设3个中队。

  (1)侦缉一中队

  掌握全县禁毒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毒情调研,研究制定全县公安禁毒工作对策;负责指导、检查、总结全县禁毒执法工作;统筹开展全县禁毒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本大队禁毒经费、缉毒罚没等专项经费和器材装备;负责本大队对涉毒情报的收集、研判和处理工作。

  (2)侦缉二中队

  指导全县缉毒破案工作;指导、协调跨市、跨省、跨境毒品案件侦查工作和全县公开查缉(双向查缉)毒品工作;侦办跨市、跨省、跨境的重特大毒品案件;负责指导和协调边防、海关、铁路、民航、海运、森林等公安部门的毒品案件侦办工作;协调办理外省(市、区)延伸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指导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和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侦缉三中队

  掌握全县禁吸、禁种及戒毒工作情况;组织、指导、检查全县开展毒品原植物的禁种铲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吸毒人员的查处收戒工作;指导开展涉毒场所吸贩毒活动的整治;指导查处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行政案件;组织、实施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制,核发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协调、配合经贸、药监、安监、工商等主管部门对全县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的检查工作。

  13、网络警察大队(加挂徐闻县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牌子)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侦查网络犯罪案件,网络信息巡查处置,网络舆情导控;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

  14、徐闻县公安局情报合成侦查大队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警(社)情、案(事)件、重点人员等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对全县社会治安形势进行预警,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源和技术手段,为侦查办案实战单位提供情报查询请求响应服务;负责对系列性、重大性案件组织专门研判,发起和组织专案,全程服务和督导专案侦査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大情报”平台建设,开展有关情报数据收集、分析、研判和侦查经营运用;编制“大情报”平台经营运作工作机制,指导基层所队情报基础建设工作;负责与上级公安机关侦查、技术和情报部门的对接协调,落实分级响应和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三)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1、派出所

  (1)徐城派出所

  负责侦破、查处辖区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开展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常住、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重点人口的管理和违法青少年的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娱乐场所的管理;查处黄、赌、毒等七害案件等工作;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刑警队。

  (2)城东派出所,其职能同上。内设刑警队。

  (3)城南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4)城北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5)海安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6)五里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7)下桥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8)龙塘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9)前山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0)曲界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1)下洋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2)锦和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3)新寮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4)和安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5)迈陈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6)角尾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7)西连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8)苞西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19)南华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20)勇士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21)友好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22)红星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23)五一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24)海鸥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25)海滨派出所,其职能同上。

  2、监管场所

  (1)看守所

  负责依法收押犯罪嫌疑人,确保监所安全;负责管教收押人员,促其服管服教;负责配合办案单位做好取证工作。内设3个股室。

  综合股:负责看守所政治思想,党团教育培训;负责文秘、后勤保障医疗室管理工作。

  看守中队:负责监视和掌握在押人员的活动及其行为表现,督促在押人员遵守监管制度,维护监管秩序。

  管教中队:负责对所主管监室在押人员实行面对面的教育管理制度,掌握监情动态;负责在押人员的辩护、申诉、检举、控告的书面材料转送工作,并做好记录;受办案机关委托,对所管监室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审查。

  (2)治安拘留所

  负责依法拘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员,进行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改造;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促其服管,促其转化。

  (3)强制戒毒所

  负责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工作;组织戒毒人员进行适度劳动,改造身心;负责对住所强制戒毒人员进行法律、道德教育;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帮助患有毒瘾的违法犯罪者脱毒,然后转送刑拘、逮捕或劳教等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湛江市徐闻县红旗二路与育才路交汇处东

  办公电话:0759-4852335

  传真:0759-485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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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联系人: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