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

  机构主要职能

  (一)  主要职责

  1、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 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拟订全县实施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强县建设的规划,以及促 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制度并 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 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 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 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2、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运行态势,进行预 测预警,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 运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情 况综合工作。3、对工业、商贸流通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实施 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4、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管 理政策、法规,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进出口状况,拟 订本县的外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5、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投资促进 和招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的任务目标 及进行评估考核。负责全县投资环境监测及投资协调运作。6、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申报和管理工作。检 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 情况。拟订全县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性商 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 作。7、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措施,提出优化产业布 局、结构的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典当、租赁(除 融资租赁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 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 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 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8、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 措施。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 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 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 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整 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 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9、编制全县科技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组织重 大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参与重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负 责年度科技经费的计划、安排及绩效管理。10、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 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技术进步、技术创新、 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 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 业融通发展。11、负责全县科技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科技成 果、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型企业、科技服务业发展管 理和科技统计工作。推进新一代组织发动各级科技奖励的 申报。推进全县科技信息网络和管理工作的普及应用。12、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 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 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 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 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调推进国家、省、市及 县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13、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 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 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 施无线电管制。14、负责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保税、海关特殊机构区的规划、申报、建设和管 理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 岸安全管理。15、承担外国专家管理工作。16、指导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制定乡镇(街 道)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宏观指 导各种组织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17、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 作。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 施。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应用和管理创新。18、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 相关职责。指导协调科技创新、工业、商务、口岸和信息 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19、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科技、工业和信 息化、商务及投资促进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车辆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宣传、安全、保密、维稳信访 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 织指导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民 营企业因公出境人员资格审查和任务审批工作。组织协调 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创新、 工业、商贸、信息领域工程系列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 指导协调科技创新、工业、商务、口岸和信息化领域 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 项资金。统筹协调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 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工业运行股。综合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 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 出工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经济运行调控方向和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 规划和政策措施,分析和发布重要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 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企业进行市场开拓。拟订并组 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工业园 区合理布局和产业集群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 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审核、上报和办理化学品用户 的初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工业 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等工作。组织编 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 审核、上报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工业和信息化 领域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办理县域内工业企业技术 改造备案工作。指导省、市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申报工 作。负责有关经贸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和发布经 贸合作信息。推进经贸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 业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交流。 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建材、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推动产业结构 优化升级。指导原材料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 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原材料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 出政策建议。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机械制造等行业管 — 8 —理。研究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装备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引进重 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研究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盐业、制糖业 等制造行业管理,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 指导消费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 应用,研究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指导制糖业生产,协调解决制糖业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科学技术股。拟订全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促进科技创新强县建设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引进 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 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 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 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 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 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组织发动各级科技 奖励的申报。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网络和管理工作。负责科 技发展基金、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制定分管资金分配使用 方案。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 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 展需求分析,编制县重大科技计划(专项)。主动对接国家、 省重大科技项目。 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 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 组织发展。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 业孵化培育体系建设。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 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推动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 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负责全县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 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 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措施, 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 理服务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 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建 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 播的规划。

   4、市场商贸股。牵头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 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 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 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 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行连锁经 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 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 设。制定全县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 织实施。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 信公共服务平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统计、分析工作。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 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 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 流通相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 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 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 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建 设,参与协助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典当、租赁(除融资 租赁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负责对内经贸交流合作。

   5、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申报和管理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发展战略、中 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 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 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组织研究对外开放发展 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牵头制订对外 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对外贸易促进 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负责办理进出口企业 资格备案工作。根据授权办理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事项。负 责办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及协调、管理大型和成套设备 出口项目,办理授权的许可证事项和相关审核工作。指导 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 导和监督境内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国(境)外 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做好外贸进出口企业运行监测及分析工作。指 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进 出口和统计工作。 负责指导和协调对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 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 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产业损害调查 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组织、协调实施本县企业“走出去” 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 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 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本县对外交流工作 (包括对港、澳、台交流工作)。承担本县与港澳台经贸合 作相关工作。参与制订本县促进外商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 环境政策措施。按权限负责限额内不需综合平衡管理的鼓 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登记备案与合同、章程核准的 办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 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 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 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

  6、民营企业股。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促进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融资的政策措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 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监测运行 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 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 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 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 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 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 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 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 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各类服务机构 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 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协调解决乡镇(街道)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指导民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及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 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民营企业统计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宏观监测和调控工作,推进民营企业现代制度的建立。

  7、信息产业股。推进社会信息化工作。推动信息 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负责承担 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 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 共享和互联互通。协调推进国家、省、市及县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 省及市重点信息化工程。组织编制通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 施。组织编制信息技术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信息安 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 工作。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 管制。

  8、口岸股。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口岸工作。统筹 协调保税、海关特殊机构区的规划、申报、建设和管理工 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 全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并根据全县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编制全县的口 岸规划。督促口岸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口岸的集、 疏、运工作,组织有关方面签订经济协议保证口岸畅通。 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 之间的矛盾。负责组织口岸各单位对职工进行涉外政策、 纪律和加强治安的宣传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 涉外问题和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口岸 工作出现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9、招商股。承担本县在国内外招商的组织、联络、 协调工作。负责筹建本县在外地设立的经济联络机构工作。 组织协调企业经济项目信息交流以及招商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活动。负责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的任务目标及进行评估考 核。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协 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0、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 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教 育培训、精神文明、综治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党群、离 退休人员服务及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人 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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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联系人:刘勋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