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湛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粤府令第 184号)关于行政决策考核指标的要求,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成《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的程序实施,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未列入本听证目录,但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听证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进行。

三、湛江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对依法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纳入湛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的事项应当于2020年度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的,组织承办部门应当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未完成原因及进度等情况函送湛江市司法局。

五、《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组织承办部门

1

《湛江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25)》

湛江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

2

《湛江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

湛江市

城市更新局

3

《湛江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

湛江市水务局

附件2: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组织承办部门

1

《湛江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25)》

湛江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