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铭记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教育后人的作用和保护好英雄烈士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徐闻县零散烈士墓园管理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一、名 称:徐闻县零散烈士墓园
二、地理位置:徐闻县龙塘镇大塘村委会协兴村东北侧徐闻县解放海南岛渡海作战纪念园内
三、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单位:徐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保护范围占地面积:4901.97平方米
六、保护责任: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
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徐闻县零散烈士墓园管理保护范围影像图
2、徐闻县零散烈士墓园管理保护范围图
徐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12 日
附件1
徐闻县零散烈士墓园管理保护范围影像图

徐闻县零散烈士墓园管理保护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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