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徐闻县第二中学等十二所学校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评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方案的通知》(粤府教督〔2014)23号)要求,在学校申报和县人民教育督导室组织组织工作组复评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拟确认徐闻县第二中学等十二所学校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评,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县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反映将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3日

  二、公示对象:徐闻县第二中学、徐闻县龙塘第二中学、

  徐闻县曲界中学、徐闻县角尾中学、徐闻县迈陈中学、徐闻

  县下桥中学、徐闻县南华学校、徐闻县五一学校、徐闻县勇士学校、徐闻县友好学校、徐闻县红星学校、徐闻县海鸥学校

  三、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部门:徐闻县教育局

  地址:徐闻县徐海路155号

  电话:0759-4810380

  徐闻县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