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规划

 关于印发徐闻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建设规划的通知
 
徐府办〔2014〕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徐闻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规划》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卫计局反映。  
 
 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徐闻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中医药综合实力,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在“广东省十大中医名院”和“广东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3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和实现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和完善我县中医药卫生服务体系、“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体系,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简、便、效、廉的特色优势,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通过加强县中医医院龙头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中医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县、乡、村中医药服务能力;探索县、乡、村三级中医服务网络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到2017年中,建立起人员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专病优势明显、急诊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质量优良、具有显著中医药文化内涵的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体系。
三、具体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县中医院在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基础上,力争建设成三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与上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协作关系,设立基层指导科,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县人民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形成具有品牌特色的中医临床科室。
县第二人民医院在“中医馆”特色建设基础上,结合“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实际,拓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内涵,打造具有徐闻特色的中医药品牌。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备相应的中医药诊疗设备,中药饮片至少多于300种。
村卫生站80%配备中医药诊疗设备,40%以上中药饮片多于100种,村卫生站100%中成药多于50种。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引进中医药人才、返聘中医药退休人员,开展中医药人员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开展名老中医师带徒等工作。到2017年中,中医医师人员总量占全县医师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0%;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医师占医师比例超过60%;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中医医师人员占医师人员比例达到2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类医师;村卫生站经过培训都有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全县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
(三)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县中医院设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配置视频会议会诊系统,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和专家指导组,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提供中医药康复治疗,至少能应用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至少能开展1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中医药处方不低于30%,其中中药饮片处方不低于处方总数的5%,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不低于处方总数的5%。
村卫生站至少能开展6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处方不低于处方总数的30%。
(四)积极推进中医药保健服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规范》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老年人、儿童、Ⅱ型糖尿病等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2014年底达80%以上。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能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五)加强中医药健康教育,提升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更换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开展5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至少有6种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文字资料,播放3种以上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至少举办6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站每年至少举办3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更换3次有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的宣传栏。通过大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中医药健康教育,使城乡居民对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大于85%,对中医药常识知晓率大于90%,对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大于85%,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大于85%。
(六)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文化建设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中医药文化内涵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打造我县中医药文化品牌。以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及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及村卫生室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中医药宣传普及,大力推进中医药科普“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正确引导群众认识中医药,使用中医药的中医理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二)落实责任。把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大投入。加快建立扶持中医药发展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
(四)搞好督查。县卫计局要会同县政府督办组适时对各创建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要求整改到位。
(五)整理资料。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3年版)》的要求,对各种创建资料进行整理,确保符合建设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