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徐闻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湛江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徐闻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始终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统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领导班子行政决策的前提,不断提高和促进领导班子法治建设水平。认真结合《广东省财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及履职相关法规规章清单》,不断强化财政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国家基本法律、党内法规、财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原则,将领导干部学法作为年度普法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在加强法治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将法治建设知识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中去,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截止日前,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专题讲座学习2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转变财政职能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及时调整优化行政权力清单,实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行证明材料规范化。二是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执法证考试制度,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63人,持证上岗率100%。三是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做到聘请专职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财政管理、政府采购等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三)做好2021-2025普法规划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一是配合县司法局做好2021-2025普法规划工作。贯彻执行《广东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财政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对象和措施,认真做好财政2021-2025普法规划工作。二是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和“普法进校园”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普及人群500余人。通过现场宣传、悬挂横额、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普法进校园等形式,向群众、中小学生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干部职工通过法治方式推动和改进工作意识,在法治轨道上履职行权、干事创业。同时,也提高大众法律意识。

     (四)强化依法治县经费,确保行政执法资金

        一是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为确保各乡镇(街道)履职需要,我县于2022年起在原基础上年调增各乡镇(街道)运转经费至3.6万元,切实保障基层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为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

      (五)认真落实广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

        积极认领监管事项,落实监管责任,将线上监管、线下监管及重点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认真做好系统实施清单认领编制工作,切实提升“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率和监管行为覆盖率。同时,不断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2024年,我局认领监管事项5项。

     (六)贯彻落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2024年,我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保障作用,贯彻落实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检查。2024年,我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县9家单位开展了检查工作,不断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工作效率;二是强化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有效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2024年1月,我局检查代理机构1家,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加强政策宣传。2024年8月,我局对全县开展一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采购单位业务素养。通过以上等措施不断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全面优化提升;四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徐闻县县级财政绩效评估指南》(徐财绩〔2021〕5号)、《徐闻县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徐财预〔2021〕39号)的要求,2024年,我局全县选择农业农村局和住建局两个部门6个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致力提高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

     (七)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履行依法行政职责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要求。2024年,我局制定《徐闻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代拟稿)。注重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切实履行财政会计监督职责。2024年8月,我局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随机抽查15家单位,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培训。2024年,我局组织开展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专题学习,重点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掌握、适用依据、办理程序、内容是否适当、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六个方面详细解读基层执法应注意问题;四是扎实做好财政领域信访维稳工作。近年来,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针对资金拨付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较多。我局将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展示财政形象的载体,强化内部联动,扎实做好信访接待、疏通沟通、稳妥回复,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力争将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工作做得不够细致的地方,一是法治意识、依法理财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日常财政管理工作存在重分配、轻监督的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化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宣传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不能很好地开展创造性工作,导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少特色亮点。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履行好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将法治工作融入财政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财政监督监管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人才建设力度。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政系统的干部法治建设培训,全面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四)继续加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展示财政法治工作成果,打造财政普法工作新格局。



徐闻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