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县教育局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法律素质;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全力推进全县教育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20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普法责任目标。根据省、市普法教育工作的要求,县教育局认真制定了教育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县教育局2020年对学校普法工作及时进行安排和部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并要求各学校年末按时报送普法工作进度表和工作总结,全县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落实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在承办和执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配套规定。在研究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时,严格遵循有关重大事项集体讨论、请示报告等制度。在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与片区调整方案制定中,请分管副县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编办、发改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方案制定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3.严格执行学法用法制度。县教育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学法、用法制度。各级各类学校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兼职法制副校长,各中小学把普法教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办公室、德育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思想品德)教师为骨干,以党、工、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并将重大决策纳入县法制办合法性审查范围,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同时征求法律顾问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全面优化和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县教育局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按照省、市要求,对县教育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和回头看,在2020年的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梳理、网上核校、平台运行、行政审批事项上统一工作环节,多次召开工作布置、业务培训等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高度负责,认真实施,切实落实,不断提高行政审批的综合管理水平,完成各项规定的工作。
2.行政职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标准化。县教育局按照省、市的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县教育局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制度。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履行签批手续。
(三)坚持严格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反映、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坚持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2.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办理程序。经过2020年的权责清单清理,梳理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二类审批事项。在办理程序的规范上,各有关股室按照业务办理过程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行政事项责任股室将行政审批事项逐项逐个环节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人员,分工负责,严格规范办事程序。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优化流程,规范审批环节,缩短中间环节和审批时限,切实方便办理人,提高服务质量,全程网办、监管到位。
3.启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民办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督、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摸排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通过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得到有效净化,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强化校园周边治理。按照市、县综治办等部门工作要求,提升广大学生文明素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积极规范学生言行,配合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单位,扎实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排查及整治工作,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2.严格校园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全县学校安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职责,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领导组或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体系,认真开展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将安全知识纳入校(园)长岗位培训和新教师入职培训,积极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合作,联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每学期前召开全县学校综治安全工作会,联合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如何加大反邪教、道路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力度,季节性学生疾病预防和年终考评、消防、防溺水等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与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教育、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对校园周边隐患排查、安全维稳和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3.依法化解信访矛盾。持续规范信访办理和信访秩序,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严格落实领导签批和包案制度,积极推进诉访分离和三级终结制度。建立完善每月份安全稳定风险研判报告制度,对民代师、被辞退工勤等重点群体、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最大限度减少到省集访、进京非访。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加强与舆情监管部门沟通协作,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信访矛盾攻坚化解任务。坚持信访举报 “零暂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丰富载体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学校、教师、社会公众公布政务信息,并征求对即将出台的教育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杜绝内容差错。认真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回复申请人。还设立了专门的信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的管理。
2.拓展法制教育新领域。一是课堂渗透。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师资、计划、教材、课时“四落实”。把法制专题教育内容融入班队活动课,各年级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在思想品德、语文、历史等课堂教学中,科学合理地渗透法制专题教育内容,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二是宣传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宪法网络知识竞赛、法制讲座、征文、读书演讲、播放法制教育录像、举办模拟法庭等各种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3.加大行风建设督查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师德戒律、行风建设、实事项目推进、校园涉安涉稳、重要信访等工作进行督查,以实现督查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其督查结果是单位年度考评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分层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我局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管干部和机关干部通过“湛江市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公务员学法网、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政策法规,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
2.搭建平台,焕发法治教育活力。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师资、计划、教材、课时“四落实”。紧扣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教育日契机,利用全社会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杜绝校园欺凌,珍爱生命健康”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检察官进校园、模拟法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工作,各校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开展“禁毒宣传月”“禁毒知识竞赛”等活动,并邀请各校法制副校长为学生开设禁毒讲座,提高广大师生的禁毒意识和防毒拒毒能力,努力做到“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
二、存在问题
教育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法制机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执法手段单一,主动执法意识不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需完善。
三、解决措施
一是加强机关干部普法教育,提高全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结合党员活动及主题教育活动,采取看录像、学文件、自学等形式不断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法制培训、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要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规,用行政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加强学校普法教育,全面推进校园依法治教。认真落实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学校要以开设法制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邀请法制副校长、司法专业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知法、守法意识,促进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良好风气。
三是做好普法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网络、新媒体、LED屏、宣传栏等形式和渠道,加强对《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督导条例》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