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安全防范
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办农场,各部门(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群众出行出游、返乡探亲集中,节庆消费集中释放,人流、物流、车流规模大幅攀升,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当前正值夏秋交替,大风天气增多,气候干燥,用火用电用气集中,火灾风险显著升高。2026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做好“双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社区、农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树牢“群众过节、干部过关”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睁眼睡觉”的警觉,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要严格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加强高风险作业管理,对动火、有限空间、吊装等特殊作业实行提级管控。
二、聚焦重点领域,排查整治隐患
各村(社区、农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针对假期特点提前研判安全风险,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加大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景区景点周边等重点部位交通监测和安全监管执法。提前做好大客流应对准备,从源头防范非法营运。消防安全领域,要统筹各方力量,聚焦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老旧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着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锁闭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生产经营场所应保持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标志明显、畅通无阻,严禁占用、锁闭、封堵。文化旅游领域,要压实涉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节前对设施设备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加强各类“野景点”“网红打卡点”安全管理,强化景区人流监测和引导,做好限流和错峰分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强化现场保障和应急演练。建筑施工领域,要对假期不停工项目加强现场监管,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重点管控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落实防坍塌、防坠落措施。严查抢工期、赶进度、冒险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假期期间,关键岗位责任人员必须在岗,重大危险源必须落实包保责任。加强危化品仓储通风降温、防雷防静电管理。工贸领域,要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监护制度,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城镇燃气领域,要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紧盯“瓶、阀、管、灶”全链条管控,全面排查商业街区、学校、医院、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三、严格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各村(社区、农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列入失信名单的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于9月至10月开展两轮“四不两直”暗访,各村(社区、农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以暗访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升处置能力
“双节”期间,各村(社区、农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到报告及时、处置有力。要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前置救援力量,备足装备物资。要加强安全应急宣传教育,提升紧急情况下的公众避险逃生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