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城北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具体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公开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内设机构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联系县政协及做好辖区内有关政协工作。负责辖区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召开人大会议,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运行、管理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负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在本辖区内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大代表联系服务和阵地建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选举等工作。做好站所评议、代表述职、重大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工作。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具体任务。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民族宗教、老干部、关工委、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承办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事项。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措施。负责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和村民收入持续增加等工作。承担暖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科技发展等工作。负责办农场、统计、电力、通信、贸易、乡企业、金融、财税、发改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工作以及基层政权、殡葬、敬老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委会的自治工作。统筹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疗救助等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负责做好劳动保障、培训、就业等工作。负责做好开展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和重大妇幼项目宣传及防控、职业病防治、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无偿献血、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民政、教育、旅游、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负责做好法治建设、禁毒、打私、打传及反邪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案件和纠纷查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办公室。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城管理、村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建设工作。按权限承担规划建设的编制和报批。负责集改造、市容市貌整治维护、村建设、乡村风貌提升、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管理、农村建房管理、危房改造、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会同相关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工作。负责林业及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内建筑垃圾及建筑散体物料、工业生产垃圾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公室。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移民、农业、水利、渔业等方面工作。负责动植物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确权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负责农村公厕建设、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负责辖区及村委会污水处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资源管理和饮水安全工作。承担推进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按权限负责和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有关专项督察整改,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信访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协助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及实施相关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处置,以及其它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公共事件的紧急情况应对处置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化解安全风险。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森林灭火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承担党委的纪律检查和监察等工作。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部管理权限,对所辖工作部门村社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和处置,负责组织纪律宣传教育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其他纪检、监察、巡察有关工作。接受党委和县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

  (十)综合行政执法队。按权限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组织有关部门、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行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政府授权以人民政府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党群综合事务服务中心。1.负责统筹服务机关,为党政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支持保障,协助机关做好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工作2.负责统筹服务人民群众,协助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保护、卫生健康、统计、计划生育、民政、殡葬、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3.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1.为辖区内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农业技能培训、农作物种业、农业品牌推介、农业病虫害检验监测防治、农药登记、农用药械服务、耕地质量提升保护、农业机械安全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2.协助辖区内畜禽疾病预防、医疗及疫情测报开展辖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兽药、动物生物制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兽医诊疗等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农贸市场、活畜禽交易市场、畜禽运输、养殖场、屠宰场等兽医卫生检查工作,做好无害化处理及消毒灭源工作负责畜牧业统计、资源调查、污染源普查、生猪保险、中央政策扶持补助登记发放等事务性工作。3.协助做好辖区内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病害防治、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渔业管理和海域管理等事务性工作。4.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共服务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主体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生产主体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指导农户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5.协助做好辖区内林地管理等事务性工作配合编制并实施乡镇森林经营方案协助做好采种、育苗、造林、抚育等林业生产活动的组织和指导配合做好营造林的检查验收等事务性工作,做好林业统计、档案管理配合开展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协助调处山林纠纷协助做好林木采伐相关事务性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协助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协助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协助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6.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统筹调度协助做好辖区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小型水库、山塘、海堤、渠道、机井的相关工作协助做好“三防”工作协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工作。7.协助推动乡村振兴、农村电商、田园综合体等工作。8.协助做好农业农村方面有关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9.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针对性开展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8.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