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前山镇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联合“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安办函〔20263)2026年湛江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联合执法工作方案》《2026年徐闻县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镇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春节、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镇安委办制定《2026年前山镇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如遇问题,请及时与镇安委办沟通。


    

2026前山镇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

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2·17”爆炸事故的通报》精神,根据《广东省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方案》《2026年湛江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联合执法工作方案》《2026年徐闻县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春节、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以“严管合法、严打非法”为抓手,全面压实经营、存储等环节的安全管控,严格规范经营秩序,严打重治非法生产销售及储存等违法行为,推动前山镇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 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6112日至2026417日。

(二)工作任务

一是企业全过程自查自纠。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自通知印发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督促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整治,罗列隐患清单、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时间,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普法宣传、部门联动、巡查排查、接受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依职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

三是镇安委办组织“打非”联合执法检查。镇安委办牵头,会同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供销社等职能部门,适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联合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或随机突查,依职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网络销售、邮寄快递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是重点打击互联网违法信息。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切实加强互联网平台内烟花爆竹销售信息和涉烟花爆竹互联网信息内容监测,督促平台及时清理处置烟花爆竹销售信息(包含违规商品链接等)和违规烟花爆竹内容信息(包含制造方法、超标违禁产品、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燃放方式、个人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以违规交易为目的的引流信息等)及其发布卖家或账号。建立落实重要问题线索移交协查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引流联络向个人非法销售寄递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1. 具体分工

镇规划和应急部门负责督促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和产品流向管理制度、批发企业严格执行向生产企业采购和向零售点配送供应规定,严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销售超标违禁产品或者非法产品,严禁仓库擅自改变用途、超量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严禁生产企业从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购买产品后出售或加贴本企业的标识进行销售,严禁向零售点或者个人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负责严格审查和监管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严禁非厢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禁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的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无专人看守或在许可以外地点经停、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负责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寄送物品100%开箱验视规定,严防烟花爆竹进入寄递渠道。

镇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审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托运人应提交材料,查验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资质证明,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将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协同依法严肃查处。

各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依法严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息通报,强化部门联合,注重区域联动,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和地区协同查处,强化非法行为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社区)负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统筹组织开展“打非”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追踪溯源,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提高奖励标准,营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1.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组织责任

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组织领导责任,深刻认清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健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织密织牢“网格化”监管网络,以坚定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的落实举措,做到执法不留死角、查处不打折扣、监管不搞变通,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问题。

(二)保持从严监管,强化“打非”行动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联合执法检查要强化部门共同参与,协作联动,重点紧盯行政区域交界地带,聚焦储藏室、车库、出租房屋、闲置房屋、农村自建房、封闭式院落、养殖场、关闭退出后的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等重点场所,聚焦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关闭退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聚焦可能藏匿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活动的厢式货车、可能存在谎报瞒报烟花爆竹的运输渡船和可能用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运车辆,开展排查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网络销售、邮寄快递烟花爆竹行为。

  1. 强化督查举措,推动职责落实

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落地落实,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举措执行到位。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工作推进迟缓、措施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或责任人,及时启动约谈程序,直指问题、点明不足,督促其限期整改,倒逼责任全面压实。

(四)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及时反馈工作进度

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建立高效联动的信息报送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信息汇总。每周四前将“打非”工作进展、排查整治成效及存在问题等情况,规范整理后报送至镇安委办,确保工作动态及时上传、情况清晰可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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