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徐城街道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各大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街道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2022年4月,经街道办同意,建立了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今年来,特别是经过新一轮机构改革,机构和人员变动较大,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需对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建立防学生溺水联防联动机制,研究确定全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督促指导全街道各部门有效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协调解决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成员

  总召集人:  叶小忙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副总召集人:许文典  街道党工委委员

  成员:

关东觉

  应急管理办主任

陈书浩

  党政和人大办主任

苏小毅

  规划建设办主任

韦思凡

  平安法治办主任

周政忠

  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主任

林天峰

  公共服务办主任

杨青桑

  街道妇联主席

邵扬玲

  街道团工委书记

陈汝清

  党群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文教组)

倪家汉

  城东派出所长

伍星铨

  徐城派出所长

符会坤

  徐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

  各中小学分管防溺水工作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公共服务办主任林天峰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谢小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联络、协调、统筹等日常工作。

  三、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街道公共服务办(教育):负责进一步健全防溺水联合工作体系,承担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合检查。加强对预防中小学生

  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家长对子女的监护意识,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

  (二)党群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文教组)负责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营造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浓厚宣传氛围。负责依据国家标准负责规范A级旅游景区涉水区域警示标志,加强A级旅游景区水域的监管,督促其将安全防范、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落实到位。

  (三)街道平安法治办: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村(社区)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调处责任,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派出所:负责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配合对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进行调查和提出鉴定意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开展善后工作。

  (五)街道规划建设办:负责加强在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街道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负责加强农业灌溉蓄水池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监管,加强渔业水域安全监管,加强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巡航监视,禁止渔业船舶私自搭载青少年学生到海域游泳。负责按照权属关系,在负责管理的水库、水渠等水域,结合河长制工作督促管理单位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在特殊位置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督促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危险水域隐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专门的安全巡查队伍,在学生频繁活动的特殊时期,特殊水域开展不间断巡查,落实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七)徐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开展防溺水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活动,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溺水自救、施救知识,做好学生溺水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八)街道应急管理: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完善非煤矿、尾矿库及涉水危险生产区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合教育部门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安全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街道妇联:负责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农村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阵地作用,加强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十)街道团工委:负责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十一)各村(居)委会:负责发挥熟悉水情、地情、民情

  的优势,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落实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制度,落实属地责任和分片包保责任,以街道、村(居)委会干部作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巡查队或救护队,加强危险水域及沟渠桥梁巡查管理,特别是农业灌溉蓄水池的监管,督促辖区各水域权属主体完善防护设施、设立警示标牌、明确巡查人员。在事故易发部位和多发地要设立固定或流动宣传广播,确保重点水域摸排、安全警示、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切实负起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督促其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或将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单独在家的儿童列为结对帮扶对象,落实留守儿童包保责任。

  四、工作机制

  (一)每年召开1-2次由召集人主持的全体会议,因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各成员单位主动研究职责范围内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实行联防联动,全力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



  徐闻县徐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