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闻县角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后公告

      《徐闻县角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按照经批准的空间规划执行。



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徐闻县角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pdf

附件2 徐闻县角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图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