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迈陈镇2023年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迈陈镇2023年陆生野生动物危害

综合防控工作方案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做好我镇野生动物危害防范工作,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减轻野生动物对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湛江市2023年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湛自然资(森资)(2023)34)、《关于印发<徐闻县2023年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湛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防控蟒蛇、毒蛇、陆鸟等野生动物危害,妥善处理好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保护优先,科学防控。在野生动物危害防控过程中,以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为先,科学防控野生动物危害,降低蟒蛇、毒蛇、陆鸟等野生动物对人和农林作物危害影响,统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祥和。

()分类施策,统筹兼顾。一是对危害严重地区,以化学、物理等技术手段和划定重点区域防控为主,通过事后补偿、购买保险等综合管理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对一般危害地区,以预防控制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开展简便易行预防控制措施进行防控;三是对陆鸟栖息地或者生态廊道区域,积极通过调整农林种植结构,探索事前生态补偿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发挥政府、村(社区)在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为危害防控夯实保障基础。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种群调控、预防控制、合理补偿、调整农林种植结构等措施开展野生动物危害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工作任务

()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发布警示提醒,特别要加强蟒蛇、毒蛇等安全防范知识宣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各村(社区要深入林区、山区开展宣传提醒,发放防控陆生野生动物危害指引宣传手册,引导群众科学预防,保障人畜安全和农、林业生产顺利。

()积极落实危害综合防控。参照省林业局下发的技术指引开展危害防控工作,在蟒蛇、毒蛇活动频繁区域设立警示牌、警示标语,投放放蛇粉,公布救护电话。在陆鸟危害作物严重的区域,通过铁丝围栏、稻草人、红飘带等传统方式,或智能驱赶设备等新兴技术全面主动防范。

()加强养殖场所动物管理。属地村(社区)要督促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所根据动物种类加固防逃逸设施、设备,保持人与动物安全距离。经常检查动物防疫病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养殖场所编制野生动物逃逸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情况处置能力。

()购买保险落实危害事后补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已经由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统一购买,2023950时生效。各村(社区)落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情况统计,协助受损户按照保险理赔流程落实赔偿,并认真阅读保险方案,了解相关政策内容,传达至各条自然村,做好百姓致害统计和保险申请理赔工作。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要统筹做好危害防控工作落实,具体职责:负责制定方案、危害防控指导、服务和检查监督等工作;推动野生动物危害预防控制、补偿等方案出台,落实购买保险。落实致害情况统计,指导保险理赔工作落实,及时处置和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牵头协调处置其他突发应急情况。

()严格工作纪律。对危害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渎职,引发不良社会舆情的,要依规依纪予以处理。虚报冒领保险赔偿的,责令其退回并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