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8日,南方农村报刊登广东徐闻县“黑摩托”月销2000台,当地监管部门踢皮球等问题的有关报道,8月14日,省委书记胡春华,湛江市委书记刘小华,市长王中丙等领导先后作出有关批示,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情况,决定成立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从县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税务、质监、经促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开展核查与打击整治“黑摩托”工作。经过一个月时间的打击整治,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全县共查扣各类摩托车478辆,其中无牌无证摩托车81辆(涉嫌盗抢摩托车38辆,凿改号码摩托车31辆),依法查封废旧金属回收站1间,依法取缔“二手摩托车”信息部6间、摩托车拼装点15间。通过全面打击整治“黑摩托”,带动我县侦破盗汽车案件7宗,盗抢摩托车案件86宗,拘留涉车人员32人,打击涉车专项行动战果处于全市第一。现将新闻媒体披露徐闻“黑摩托”的核查情况和打击整治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核查“黑摩托”有关情况。
8月8日南方农村报报道:“在湛江徐闻,一张庞大的黑摩托销售网络已居当地形成,盗抢车、查扣车、报废车,这些被国家禁止流通的产品,正通过这张庞大的黑网络,再次在当地流转起来,湛江徐闻黑摩托月销两千台监管部门踢皮球引关注”等问题。
根据媒体反映徐闻“黑摩托”的问题,我县迅速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康秀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公安局长易建华为副组长,县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税务、质监、经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徐闻县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调度组、打击整治组、综合核查组等,各个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全面开展对全县“黑摩托”来源问题的核查工作。
(一)徐闻“黑摩托”来源问题。核查组采取公开与秘密的核查方式,分别到媒体披露的街道进行核查。经核查,在我县徐城镇红旗一路、二路经营销售摩托车13家(其中经营电动摩托车3家,经营摩托车与电动摩托车10家),摩托车维修店13家,摩托车中介信息部6间。据综合统计,这些“黑摩托”是摩托车中介信息部通过打听某县区有报废摩托车拆解出售的信息后,就马上通过各种关系,以投标方式或高价手段,将该批拆解摩托车购买下来。所谓“黑摩托”是指从广西、珠三角等地区经回收公司转流进入我县的报废摩托车。记者披露的所谓“新车”则是化州、廉江、吴川等周边城市,甚至是本地盗抢摩托车。经核查,所谓“新车”,即是中介部将拆解报废的摩托车进行翻新,重新组装,重新喷漆,摩托车里程表、车镜、座包等配件新购安装,使报废的摩托车摇身变为“新车”。如果稍为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所谓“新车”的车身漆色不匀,其他部件有明显重新拼接的痕迹。
(二)徐闻“黑摩托”月销两千台问题。据摩托车经销商李明(化名)告诉记者,当地正规的摩托车年销量2000多台,还比不上“黑摩托”一个月的量。县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头到全县各乡镇进行走访核查,经过连续10天时间的核查,全县共有摩托车维修店140间(其中徐闻县城65间),新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销售店51家(其中徐闻县城29间),另在徐闻县城挂着二手摩托车“中介”信息部6间,涉嫌拼装摩托车窝点15间,涉嫌经销报废摩托车配件的废旧金属回收站(即徐闻县钜丰废旧金属回收站)1间。根据摩托车经销商李明(化名)告诉记者,徐闻“黑摩托”月销量2000台的说法,是没有事实依据,其真实性难于确定。假设以正规新摩托车经销店年销量2000台计算,如果按县城29间正规摩托车店计算,每间店年均销售68.9台、月均销售5.7台,5天才销售1台摩托车,按照这样的销售经营额计算,正规摩托车店就无法正常经营下去。至于“黑摩托”月销售两千台,系经销商李明(化名)的个人主观说法。
(三)徐闻二手车行暗藏拼装摩托车问题。经深入调查走访,发现确实有二手车行暗藏拼装摩托车的行为。据2014年3月5日,我县公安局徐城派出所根据侦查发现,在徐城镇文塔路“好彩车行”维修摩托车店涉嫌销售凿改号码和拼装翻新摩托车的情况,该所民警立即赶到该店,依法对涉嫌盗抢摩托车9辆进行扣押,并对嫌疑人邓某林、邓某海依法传唤。经审查,嫌疑人邓某林(男,58岁,徐闻县南山镇长边寮村人)交待,他与儿子邓某海于2013年12月在徐城镇文塔路开设一间“好彩车行”维修摩托车店,于2014年2月其到珠三角某维修公司,以每辆500元购买77辆型号、款式、颜色不同报废摩托车,然后对这些摩托车进行清洗、维修、拼装和重新喷漆,并以每辆1200元左右出售。经查,徐闻“好彩车行”维修摩托车店,确实存在拼装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四)徐闻“黑摩托”分销仓问题。据记者反映,在207国道往下桥方向的“中化石油”加油站旁边,就是当地二手的分销仓。经核查,记者所指的“黑摩托”分销仓是徐闻县钜丰废旧金属回收站,属于个体经营户,其营业执照时间是2011年7月,该废旧金属回收站位于徐闻县下桥镇207国道南东侧原石灰厂内,其经营范围:废旧金属收购。据调查,该废旧金属回收站自今年初开始,先后从佛山、广州等珠三角地区拆解企业大量购进被拆解后的废旧摩托车散件,其对有使用价值的散件、零件进行销售,不能使用的再次拆解、分类当作废铁回收经营,不是所谓当地“二手车”的分销仓。到目前为止,该废旧金属回收站已出售摩托车“零配件”14700件,已涉嫌拆解和销售报废车辆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废旧金属回收站进行查封,共查封摩托车配件600件,对涉嫌非法经营有关人员予以立案侦查。
(五)徐闻“黑摩托”监管问题。据记者了解,当地对上路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只需罚款200元即可提车了。经核查,近年来,徐闻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于有合法来源的摩托车,如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行为,依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处罚;对没有注册的摩托车,如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责成办理登记注册登记手续,并处罚200元;如没有驾驶证非法上路的行为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行为人给予罚款1000元,并处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于没有合法来源的涉嫌盗抢、凿改号码的摩托车的,交警部门及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侦查。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查扣各类机动车1617辆(其中二轮摩托车865辆,三轮摩托车752辆),并按照有关程序公开销毁无牌无证且无合法来源的摩托车780辆。通过打击整治,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涉摩交通事故同比下降70%,涉摩逃逸事故同比锐减,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或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和搭客的现象得到有效杜绝,这是全县人民有眼共睹的交通监管问题的见证。至于媒体披露“销赃环节无监管,无牌摩托车罚两百元就可提车,致当地无牌、盗抢、拼装车泛滥”的说法不切合实际。但存在购买来源合法的摩托车未办理入户登记而上路驾驶现象,2014年1-8月,徐闻县公安局将公开对无牌无证摩托车780辆进行销毁,促使盗抢摩托车警情同比下降25%,盗窃抢摩托车案件同比下降35%。
(六)被查扣276辆摩托车的审查情况。据统计,自8月15日至18日我县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黑摩托”和无牌无证摩托车统一清查行动,共查扣各类摩托车276辆。经审查,涉嫌盗抢茂名籍摩托车1辆,涉嫌凿改号码摩托车26辆,涉嫌拼装摩托车35辆,无牌无证摩托车43辆。
二、关于“黑摩托”销售网络形成的原因。
根据打击整治与核查“黑摩托”的有关情况显示:我县“黑摩托”销售网络的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在此,必须认真研究其产生的原因,才能达到有效预防和堵塞“黑摩托”的销售网络。
(一)利益驱动是“黑摩托”销售网络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存在黑摩托有市场需求问题。因为“黑摩托”比正规摩托车价低且便宜,贪小便宜的群众乐于接受和购买,一些无法分子在利益驱动诱引下,借助市场需求的潜力,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形成大规模的“黑摩托”销售网络。二是市场上出现废旧摩托车配件再次流入市场,造成拼装摩托车在市场存在,由于以旧变新的拼装摩托车的利润大,导致个别经营者利欲心驱使,便进行违法销售。三是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便从摩托车申请入户登记和购买保险的角度考虑问题,导致“黑摩托”的销售网络逐步壮大。
(二)打击乏力是“黑摩托”销售网络形成的潜在原因。近年来,我县公安局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黑摩托”和无牌无证摩托车等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交警、巡警及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开展经常性查处工作,一般都是各自为战开展的打击查处工作,特别是在打击处理问题上,只是对违法或违章交通管理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没有从深查角度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来源进行追查与深挖,造成打击整治力度乏力,未能形成强大的打击震慑力,造成“黑摩托”的销售网络未被摧毁和切断,使潜在的“黑摩托”销售网络仍然在摩托车市场流转中起到了冲击市场的作用。
(三)监管不严是“黑摩托”销售网络形成的客观原因。由于打击整治“黑摩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只有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行动,没有长期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在拼装摩托车的监管问题上,公安与工商部门在日常管理缺乏联动性,互通情况力度不够,工商部门在查处取缔拼装“黑摩托”的案件较少,加上发动群众举报“黑摩托”或盗抢摩托车流入二手车行的情况力度不够,造成在打击与震慑力度不强,致使无法分子有机可乘,成为非法经营“黑摩托”销售网络形成的客观原因。
三、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黑摩托”的主要情况。
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县制定了《徐闻县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徐闻县公安局开展集中统一清查“黑摩托”和无牌证摩托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采取领导包片,任务到人的打击整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以清查促打击,积极开展打击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统一清查行动。
8月13日上午,县委书记钟力亲自主持召开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摩托”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工作会议,对打击非法销售“黑摩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决定从8月15日至18日开展打击整治“黑摩托”和无牌证摩托车统一行动,县委书记钟力、县长梁权财,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康秀,常务副县长、公安局长易建华亲自带队到各乡镇、街道指挥打击整治统一清查行动,全县共出动警力1000多人次,车辆300多辆次,设卡50多个,清查部位200多处,其中码头3处,车站15处,废旧收购点50多处,摩托车修理店27间,二手车行等场所、行业100多处。通过打击整治,共查扣各类摩托车276辆(其中属于茂名籍盗抢摩托车1辆),已取缔黑网吧1间(收缴电脑4台),停业整顿摩托车中介信息部6间,依法取缔涉嫌拼装摩托车窝点15间,依法查封废旧金属回收站1间,查封摩托车配件600多件,抓获涉嫌盗窃摩托车在逃人员1名。
(二)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开展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
从8月8日起,我县采取深向打击,横向管的模式,切实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联动,积极开展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县公安局与工商局在县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黑摩托”行动,重点在徐城、曲界等乡镇对“二手车”销售点、摩托车维修店、配件销售店等铺位进行排查和打击,做到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取缔一个。经过一个月时间整治,共查扣各类摩托车478辆,其中涉嫌盗抢摩托车38辆,无牌无证摩托车81辆,并依法对涉嫌拆解和销售报废车辆的徐闻县钜丰废旧金属回收站进行查封,分别依法取缔“二手”摩托车信息部6间,拼装摩托车15间,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
(三)突出重点,加强打击整治工作。
为了有效地开展打击整治我县“黑摩托”违法犯罪活动,我县公安机关从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入手,突出把打击“黑摩托”作为“六大专项”重点打击目标,采取上路设卡和巡逻盘查的做法,由交警大队安排民警全天候轮流上路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地段、重点时间段的巡查与防控工作,既及时纠正交通违章,又有效地发现和查扣一批无牌无证摩托车,从而有效地推动了打击整治我县“黑摩托”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媒体与网络扩大宣传视角。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切断“黑摩托”在我县非法销售活动,我县充分利用宣传教育“先导”效能作用,突出抓好“打击整治”主题宣传、“全民防范”教育宣传的效能,促使打击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和强大的打击合力。一是突出“打击整治”主题宣传。为了有效地推动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有声有色地开展,我县公安、工商等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发动“先导”的效能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编发“专项工作”简报,对内对外、网上网下、媒体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保持对徐闻“黑摩托”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的长期关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行动以来,共悬挂“打击整治”宣传横额、标语3000多份,撰写打击整治工作专刊2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突出“全民防范”教育宣传。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广大人民群众购买非法拼装摩托车的行为,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方面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发放或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正面宣传教育群众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购买来源合法的摩托车,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徐闻“黑摩托”及拼装摩托车有关线索。另一方面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加强对摩托车维修店、摩托车配件店等个体经营户进行法制教育,从正面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守法经营,从思想上促使个体经营户放弃非法经营“黑摩托”和拼装摩托车的行为,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和切断“黑摩托”在徐闻非法销售活动。
(五)用好用足法律,依法对使用无牌无证摩托车人员进行处理。
我县公安机关采取责任到单位,任务到人的做法,将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的任务下达分解到交警、巡警大队和有关派出所,不但单位有责任,民警也有义务地开展打击整治徐闻“黑摩托”工作,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打击一个,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至9月15日止,我县公安机关共侦破盗窃汽车案件7宗,追回被盗窃汽车8辆,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7人,另侦破涉嫌盗抢摩托车86宗,追回被盗摩托车36辆,行政拘留使用赃车人员25人,仅打击整治涉车专项行动量化排名处于全市第一;另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81辆,其中涉嫌盗抢摩托车38辆,凿改号码摩托车31辆,依法行政拘留无证驾驶摩托车行为人19人,从而起到打击和震慑作用。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正视问题,积极做好各类舆情应对工作。
新闻媒体曝光我县“黑摩托”情况后,引起了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这是新闻媒体对我县摩托车管理问题的新闻舆论监督,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正视这些存在问题,随时回应网民的疑问,以实际行动回应新闻媒体的期待,并积极欢迎新闻媒体给予监督和支持。
(二)有机结合,加大打击力度。
自新闻媒体曝光我县“黑摩托”情况后,我县决定把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与打击涉车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采取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做法,既开展打击涉车专项行动,又开展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通过打击涉车专项行动来推动整治“黑摩托”工作,通过强力整治“黑摩托”工作来带动涉车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战果。
(三)全面清理,加强监管。
在开展打击整治“黑摩托”专项行动中,我县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摩托车维修业和金属废旧回收站的全面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及时消除社会隐患。同时,严格按照报废程序,依法对报废车辆进行报废。特别是新闻媒体曝光我县“黑摩托”情况后,县交警大队车管中队指定专人负责对各类车辆的年审工作,对到期报废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程度,限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至9月15日止,共有机动车87辆到期报废,并通知车主及时办理该车辆的报废手续。对于报废车辆,交警部门及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将报废车辆进行解体,坚决杜绝废旧金属回收站又变卖报废车辆再次流入市场。
(四)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为了防止“黑摩托”由乡镇转移到农村,我县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修理行业和废旧金属回收站点的监管工作,采取落实责任的做法,利用“三大”举措,建立和完善机动车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落实管理责任。为了防止管理工作不到位,县公安局与基层派出所签定了《打击整治非法销售拼装摩托车及“黑摩托”工作责任书》,明确规定:打击整治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甚明显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县工商局也与基层工商所签定《徐闻县打击非法销售拼装摩托车的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工商部门属地管理职能,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二是加强市场巡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各个摩托车维修店和“二手车行”的巡查工作,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通过巡查,达到有效打击非法拼装摩托车违法活动的目的。三是拓宽举报渠道。县公安局开设举报信箱,举报电话:110或4852332,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员进行保密。同时,建立健全打击整治“黑摩托”的管理长效机制,由县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职能部门组成打击整治“黑摩托”工作小组,长期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坚决切断“黑摩托”违法销售活动网络,以实际行动回应新闻媒体的期待。同时,希望新闻媒体对我县开展打击“黑摩托”的整治工作大力支持。
徐闻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