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湛江市动员会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湛江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24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湛江市召开,督察组组长凌锋、副组长李智广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刘红兵进行了进驻动员,市委副书记、市长曾进泽主持会议。  

  凌锋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深入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新征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念兹在兹,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视察广东都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粤视察期间,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一代接着一代干,久久为功,建设美丽中国,为保护地球村作出中国贡献。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1310”具体部署,明确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上取得新突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推进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今年9月22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深化例行督察,强化专项督察,确保形成威慑、督出实效。我们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督察工作部署,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夯实湛江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凌锋强调,此次督察将立足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重点关注各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推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情况等。要严守督察工作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督察工作始终。各地要积极配合开展督察工作,坚决防止采取“一刀切”“一关了之”“以停代改”的情况。
  刘红兵表示,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努力完成好督察各项工作任务。要端正态度、精心准备,严格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要求,高质高效做好协调联动,自动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实事求是汇报和反映情况,不折不扣执行纪律规矩,把全力支持配合贯穿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全过程。要强化责任、狠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深挖根源,确保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强化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分类整改,同时禁止“一刀切”,把“问题清单”切实转变为“成效清单”,以此次督察为重要契机,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硬成果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会上,李智广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湛江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市法院、检察院,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市各县(市、区)。
  根据安排,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2天。进驻期间(2023年10月24日—11月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59-3399509,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湛江市A378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