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在危急时刻挺身救出车祸伤者,也曾不顾个人安危,冒险进入着火楼救出陷于火海的一家人。他的义举,被当地群众传为佳话。他就是被市检察院记为三等功、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见义勇为青年陈才锦。
陈才锦,2004年5月进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他工作上踏实肯干,生活上乐于助人。
2012年5月7日,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两名民警驾驶一辆警车到我县办案,在驶至距湛徐高速下桥出口约20公里处时,由于爆胎,警车失控驶离路面,撞开护栏翻滚到路边。当天下午3时许,从湛江市检察院出差归来的陈才锦等三人恰好驾车经过现场,立即下车察看,发现驾驶座上一名民警满脸是血,已昏迷不醒,后座上另一名民警也是危在旦夕。见此险情,他们迅速拨打110、120电话,并立即着手对受伤民警进行施救。由于施救及时,首先送抢救的民警脱离生命危险,而昏迷民警终因伤势过重,在医院急诊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11月3日凌晨1点多,县城徐海路一幢居民楼一楼的商铺起火,滚滚浓烟把居住在二楼一家四口困住。住在着火居民楼后面小区的陈才锦发现后,马上赶到现场。他首先迅速跑到小区保安室,拿来灭火器进行救援。但是因为火势太猛,灭火器已经起不了作用。他又想方设法营救困在楼顶的一家四口。他在着火楼附近的瓦房里找到一架长梯,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把长梯伸向房顶,并迅速爬上了房顶,配合其他群众架好长梯,合力救人。仅仅几分钟时间,就把困楼顶的一家四口顺利转移到安全地方,紧急送医院医治,及时挽回四人的生命。
近日,记者就该起事故采访了着火居民楼房东时,房东说,如果不是陈才锦等热心邻居及时相救,他们一家可能就遭殃了;陈才锦等热心邻居就是他们生命中的贵人,这份恩情永远难忘!据居民陈红霞描述,那天晚上屋子失火,后来跑到楼上去喊(救火),然后陈干警跑过来,拿了梯子然后救了我们一家人下来,真的是很感动,他人那么热心真的很感动,真的很感动,对这位干警同志,如果不是他,我们也就死在楼上了,真的很感动,要感谢他。
陈才锦不顾个人安危,勇救遇险民警和扑入火海救人的事迹传开后,得到了上级领导和该院领导的好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就表示,2012年5月,陈才锦同志在湛徐高速公路与同事不顾个人安危,施救遭遇车祸的公安民警,2017年11月,他又与群众在火海中施救被大火困住的一家四口。两次救人行为充分体现了陈才锦同志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播了社会正能量。我们应该大力弘扬这种见义勇为精神,创造群众见义勇为的社会条件,树立浩然正气之风,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社会公德的需要。(记者:郑雅 梁立成 编辑:许小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