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送法进渔村


    为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5日下午,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辉带队先后到南山镇仕尾村、锦和外罗渔业村委会开展“蓝天蓝海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纷纷变身环保讲解员,耐心地向群众讲解环保知识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从环境资源案件的受案范围和环保相关法律,到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县法院刑庭副庭长王和琦介绍:“ 破坏环境自然保护罪常见的罪名有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滥伐林木罪等,今年广东休渔时间为5月1日至8月16日,如果在禁海时间捕鱼,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叶辉表示,徐闻法院全体干警将积极回应时代关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保护绿色发展为宗旨,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类案件。同时,扎实推进打击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工作,全面排查线索,加强综合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为环境生态保护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辉介绍说:“ 今天是国际环境日,按照中级人民法院和徐闻县委部署,徐闻法院深入渔港渔村,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这次司法活动教育引导基层群众如何运用法律来对我们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增进海洋生态环保意识,形成全民共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人都是参与者,建设者,共同把我们美丽家园、美丽徐闻、美丽中国建设更加美好”。

    县法院送法进渔村宣传活动,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采访中,一位渔民说:“开展扫黑除恶运动以来,我们社区变得越来越好,安全感,幸福感,提高了很多,感谢政府,今后我们多多参与扫黑除恶运动,希望政府对扫黑除恶工作越来越深入,多谢县法院来我们外罗社区送法。另一位渔民介绍:“我是一名渔民,非常感谢徐闻法院到我们外罗渔港做普法宣传,教育好我们渔民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造福我们子孙代”。

    群众还和法院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高声喊出了这次活动的口号:“蓝天蓝海保卫战,我是行动者”。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进行环保宣传,加大了对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的宣传力度。共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9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政策,提升了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记者:黄春草   李荣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