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 助推构建和谐社会

  县司法局扎实推进全县矫正人员管控工作,在全市创新创建第一家社区矫正中心,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累计接受社区矫正服刑人员777人,顺利解矫498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矫正对象为刑事罪犯这一特殊群体。目前主要是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的罪犯等四种类型。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从2009年3月开始试点,到2012年3月两部两院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后,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正轨。

  近年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做到严抓严管严控,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两个八小时”活动,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肯定。

  为探索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县司法局强化创新意识,在今年2月,多措并举筹集了50多万元资金,在全市率先建起了集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面积达到500多平米。目前,县社区矫正中心设有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监控指挥室、心理矫治室、告诫训诫室、法律咨询室、应急指挥室和教育培训室等八个功能室。

  县司法局副局长陈进诗说:“我们县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创建了湛江市第一家社区矫正中心,我们县的社区矫正中心,包括三大功能,第一就是有功能室,第二就是有视频监控系统,第三就是有手机定位系统。”

  县司法局副局长陈进诗告诉记者,县社区矫正中心的监控指挥室,是该中心全力打造的一个重点功能室,建起了县局、司法所两级会议视频监控系统和手机监控系统。如今,通过监控系统,县矫正中心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全县15个司法所所有矫正人员进行实时教育,做到时间、形式和内容统一,确保集中学习教育的效果。

  记者采访了几位矫正对象:“你接受教育后,思想有什么认识?”矫正对象许某说:“以前不懂法,经司法所同志调教后,懂得一些法律,以后作遵法守法的公民。”矫正对象黄某说:”使我认识法、懂得了法律,以后不要再犯,作一个合法生意人。”

  同时,县社区矫正中心还可以通过手机监控系统对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管制,不管他们走到哪里,都可以通过监控平台看到他们的行动轨迹,做到动态监管全覆盖。

  据统计,截止2017年2月28日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777人,累计解矫498人,目前在册279人,其中管制80人,缓刑186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没有出现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现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也控制在较低水平,而且涌现一些矫正先进典型。

  县社区矫正中心陈江股长告诉记者,新寮镇已解矫人员曾来仙、陈堪总,在矫期间的2012年9月26日、27日,他们连续两天冒着生命危险救起两位投海自尽的妇女。《湛江日报》曾报道了他们的感人事迹。广东卫视还到新寮镇采访,制作了专题片《家中牢狱》在《法眼》栏目播出;2016年7月8日,和安镇社区矫正人员朱狂勇救因车祸严重受伤的两位人员,2017年3月被评为徐闻县见义勇为人员,也受到表彰奖励。

  县社区矫正中心陈江股长说:“这么几年来,从试点到现在,我们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地非常正常,工作也得到省市的肯定,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是非常低的,社区矫正人员表现得非常不错,我们县就涌现出几个例子,例如新寮司法所两位社区矫正人员,他们勇于救人,所以司法局就认为,这是一个立功的表现,我们司法局就把他们救人的事迹,直接送到市局给予表彰,然后提请中级人民法院减去一半的刑期。去年和安司法所,也有一位矫正人员见义勇为,被县评为见义勇为人员。”

  县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得到了省厅社区矫正局领导的充分肯定,认为我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已经走在全省的前头。(记者:许林颖  李博贺 编辑:宋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