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的公示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徐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广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报省厅交管局审批同意,在以下地点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定于2026年6月29日启用,现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序号

设置地点

设备启用日期

监控对象及行为

法律依据

1

徐闻县徐海大道与环半岛公路交叉口

2026年6月29日

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117: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37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1625: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31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101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101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七项、五十二条第三项。

徐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