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徐人社监字【2026】第31号)3_0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