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湛江市残联《关于开展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湛残联〔2026〕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市、境外驻徐单位)等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用人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办理,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处理。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PC端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找到对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办理。
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二)窗口办理。由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徐闻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申报本单位上年度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柜台申报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2、《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现场生成的);
4、《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5、关联单位材料证明(有关联单位的需提供);
以下材料若申办时系统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可免提交:
6、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有关证明 (税务部门出具的含每月收入、申报单位信息的证明并附银行流水或工资发放凭证);
7、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
五、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就业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无需申报就业年审,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支付的工资指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所支付的个人部分的工资(含各项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
(三)2025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四)用人单位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五)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 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七)所有用人单位无论审核确认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否达标,均须向税务机关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事项,具体事宜请向所在地税务部门咨询。
六、申报年审服务机构电话及地址:
(一)年审服务机构:徐闻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联系电话:0759-4901092。
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爱心路8号徐闻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602室
(二)有关服务网址
1.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年审申报操作指南
https://jyzx.gddpf.org.cn/jyns/bszn/content/post_1012994.html
2.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https://jyzx.gddpf.org.cn/jyns/index.html
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index.shtml
徐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