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用海批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海安(客运港)航道疏浚工程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海安(客运港)航道疏浚工程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34.5249


15天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