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比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不足之处,补缺补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结合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和工作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市政服务、网上政务服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共33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20条、公示公告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处理留言投诉21条。

(二)压实责任,专人负责。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统筹,并明确办公室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本单位信息收集及公开工作。

(三)监督保障情况。

1、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各项任务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安排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每月要主动汇报相关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2、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0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中有的内容更新不及时、缺乏时效性。

(二)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知度还不够。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性、时效性。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标准性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徐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