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证遗失的公示公告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姓名:张建强,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19150910006;发证日期:2023-07-26;有效期至:2028-07-26;执法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颁发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姓名:李航,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19150910009;发证日期:2023-07-26;有效期至:2028-07-26;执法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颁发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者进行其他公务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759-4852443)。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徐闻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