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看守所增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0.3944公顷,其中征收农民集体土地0.3608公顷,涉及徐城街道附城社区下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规定,需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公告,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项目用地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闻县看守所增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
2.项目拟用地单位: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
3.征地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城街道附城社区下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村集体土地。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附图。
4.征收目的:本次征地拟用于徐闻县看守所增容扩建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5.土地现状:项目用地总面积0.3944公顷,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3815公顷(其中耕地0.1062公顷<不涉及水田>、园地0.1855公顷、林地0.0580公顷、草地0.02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7公顷),建设用地0.0129公顷。
6.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4〕2号)有关规定执行。
7.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5〕4号)有关规定执行。
8.留用地安置:按《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湛府规〔2024〕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9.社会保障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7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对本次征地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对本次征地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本次征地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对本次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次征地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2)本次征地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3)本次征地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4)公众对本次征地的态度和建议。
四、征收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城东大道北路2号
联系人:梁存英
电话:0759-4886039
五、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370号
邮编:644000(请在信封注明:公示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0759-4886392
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91-2480-4800邮箱:2750499705@qq.com
六、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30日,公告时间为期15日。
七、公告说明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本次征地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征地实施单位或守委托的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本次征地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特此公告。
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