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用海批复公告(南山镇边港渔港避风塘用海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的规定,南山镇边港渔港避风塘用海变更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南山镇边港渔港避风塘用海变更

徐闻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港池、蓄水用海

14.7629

至2046年7月25日

2025年9月25日